峨山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汇报材料

发表于 2020-4-29 14:48 |
中共峨山县委  峨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峨山是新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云南省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历年来,峨山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积极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围绕打造“绿色钢城、生态彝乡、最美峨山”发展定位,倾力建设全省民族自治经济强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县,自治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生态改善。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创建示范县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和任务指标,2013年以来,峨山县高位推动,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中共峨山县委在2019年9月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情概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辖3镇3乡2街道、76个村(社区),1972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上居住着彝、汉、哈尼、回等25个民族,总人口17.01万,少数民族人口、彝族人口、农业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68.6%、56.8%、62.0%,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6%。峨山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旧名嶍峨,历史上有“临郡岩邑,省会南藩”之称,自元朝二十六年(1289年)改置嶍峨县,距今已有731年历史;自然人文底蕴雄厚,孕育了众多文治武功、彪炳史册的名人贤士,文有官至大理寺少卿的书法名家周於礼,武有战功卓著的英模名将范石生,文韬武略、独领风骚,一代名士、备受敬仰,传奇事迹、续写荣光,为后人树立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峨山生态良好、物华天宝。彝人谷万亩竹海、高香万亩生态茶园,风光秀丽,环境清幽;县域立体气候明显,资源物种丰富,铁矿储量8978万吨,煤矿储量3000万吨,铜矿储量475万吨,生长各类植物1500多种、野生动物100多种,森林覆盖率达68%。具有以“六彝”文化(彝祖、彝镇、彝医药、彝火、彝鼓、彝绣)为主的丰富彝族文化瑰宝。峨山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素有“滇中咽喉”之称,是云南连接东南亚的重要节点。国道213线、昆磨高速公路纵贯南北,省道易峨高路和已经开工建设的弥楚高速公路横贯东西,泛亚铁路中线(玉溪至磨憨铁路)建成后,10小时内可达东盟各国。独特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条件成就了彝乡滇南、滇西、滇东南重要交通枢纽的美誉。峨山是彝人先祖圣地。彝人祖先阿普笃慕,育有六子(慕雅切、慕雅考、慕雅热、慕雅卧、慕克克、慕齐齐),后发展成6个古代彝族部落,彝族“六祖分支”,武、乍部落留在峨山,阿普笃慕的画像仅在峨山考证发现。峨山是革命老区。滇中地委旧址,红色政权起源地,具有光荣革命传统,有1000多人参加了党的地下组织和数千人参加了武装斗争,200多位烈士为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生命,是解放战争时期滇中革命根据地,云南省59个革命老区县之一。峨山是63个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全县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三大宗教,截止目前有信教群众8790人,其中:伊斯兰教5613人,佛教2160人,基督教1017人,信教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5%。
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实效
    近年来,峨山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宗委、市民宗局关心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儿女,全力打造“绿色钢城、生态彝乡、最美峨山”,倾力建设全省民族自治经济强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县,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民族特色、富于时代特征、符合峨山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新路子。1988年峨山县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5年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塔甸镇统邑组、塔甸镇大西组、岔河乡棚展组被国家民委挂牌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云南源天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被国家民委挂牌命名为“百家壮大”民族贸易企业;2010年普华寺被评为“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015年双江基督教堂被评为省、市级“和谐寺观教堂”;2016年桃园清真寺被评为市级“和谐寺观教堂”;2019年9月27日中共峨山县委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9年8月28日县委组织部、县档案馆、峨山县源天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和2个家庭被命名为“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家庭)”;2019年12月,岔河乡、富良棚乡塔冲村分别入选首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和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连续20余年没有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多年在全市民族宗教考核名列前茅。
    (一)民族政策落地生根。一是高位推动。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列为全县重要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峨山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2017—2020)》《峨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方案》《峨山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八进”活动实施方案》《峨山县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示范县建设的思路、目标和任务,示范县创建“八进”活动的测评目标和“八个一”的示范点创建标准,形成强势推进的态势。二是协调配合。制定实施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特困民族聚居区发展专项规划。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部门(单位)紧密配合,县、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与云南民族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
    (二)民族经济欣欣向荣。始终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全县呈现出经济稳中向好、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2019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12.55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22.75亿元、同比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2%。全县生产总值由五年前的56.9亿元增加到112.5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是五年前的1.9倍,固定资产是五年前的1.5倍,城乡居民收入是五年前的1.4倍,玉昆钢铁集团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等一批顶天立地的大项目开工建设,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民族民生硕果累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发展落实到民生上,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70%以上的财政收入写入民生“账本”,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全县学生入学率达99.8%,医疗质量水平持续提升,“老有所养”实现了“有保障”到“更完善”,用一件件民生实事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彝乡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截止2019年12月,全县1个贫困乡镇、35个贫困村、3331户11982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时,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重要契机,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共投入民族发展资金4351.71万元实施了1个民族特色乡镇、33个示范村(特色村寨、社区)和278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建设,深入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N”进活动,重点打造191个示范单位(家庭),成功创建了摆衣寨民族团结示范村、塔冲民族特色村等一批民富村美人和谐的示范典型。通过打造类型多样、亮点纷呈、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四)民族事业荣誉不断。始终坚持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均衡发展各项事业,取得荣誉不断。市级对县区综合考评排名稳步提升,综合考核从2015年的第9名到2018年综合考核为第2名。先后被评为“云南省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云南省双拥模范县”“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辉煌十一五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县”“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彝族花鼓舞)”;大胆探索试点引领,组建“峨山县医疗与健康服务共同体”,全市首个专业紧密型医联体落户峨山;精准低保试点成果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在全市率先实现“五个100%”目标;“全国卫生城市”省级验收通过,知晓率为99.17%,支持率为95.00%;2019年度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三;2019年度执法满意度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十五;融合民族文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被列为市级试点;平安建设稳中向好,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全市排名第一,2019年目标任务考核为全市优秀县区。
    (五)民族文化蓬勃发展。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以载体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纵深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一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结合“彝族花鼓舞”“彝族服饰”“彝族四腔”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音乐舞蹈、传统技艺得到有效抢救保护和挖掘传承,擦亮了“天下彝家·笃慕梦园”民族文化品牌,弘扬了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精神,不断巩固了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局面。二是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围绕打造彝祖、彝镇、彝医药、彝火、彝鼓、彝绣“六彝”文化旅游业,全力推动彝文化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了嶍峨古镇、富良棚彝族特色旅游小镇、塔甸花鼓彝族特色小镇等新型城镇化旅游特色小镇。三是丰富文化活动载体。举办“火把节”“咪嘎哈”“祭祖节”“摸鱼节”等民族文化节日,以节造势持续升温;注重培树典型榜样带动,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建设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实施“5+N”计划(“5”就是推荐一个人或家庭、一个村或社区、一个乡镇或街道、一个单位、一个宗教活动场所;“N”就是向市级至少提供2个以上反映我县各民族爱国爱党、化解矛盾、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等方面的典型事例),2019 年11月对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事业中表现突出的44个单位、99个家庭进行了表扬,计划在3月前完成峨山县第二批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家庭)的命名表彰工作。四是创新文化宣传方式。讲好峨山故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各民族群众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典型,进一步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让示范县建设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在民族地区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民族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大力宣传各民族利益的共同性、一致性,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中华民族结合起来、热爱家乡与热爱祖国结合起来,唱响了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了民族团结正能量。
    (六)民族教育振兴发展。始终把教育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工程,深入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教育事业得到了持续、稳步发展。2018—2019学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44所,其中:小学35所(乡镇、街道中心小学9所,完全小学25所,教学点1个),初级中学9所;截止2019年10月,小学在校8099人,初中在校生4908人。峨山一中在校生2148人;峨山职中在校1139人。全县教职工2026人,专任教师1844人。一是丰富民族教育教学内容。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加大教育扶贫,聚焦建档立卡在校生扶贫先扶智与志,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不断提高彝汉双语教学水平,山苏群众聚集区的塔甸镇大西小学、富良棚乡的丫勒小学的学前班低年级推行双语教学,确保学生小学三年级以前通过汉语关,学会普通话。2017年12月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并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达标验收。二是提升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全县少数民族人才提供优质资源,加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的问题,截止2019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76%;2015年以来全县137名困难少数民族大学生获民宗部门困难补助资金53.6万元,有效缓解了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入学难的问题;制定出台《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极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区发展教育的意见》(峨政发〔2012〕20号),自2012年起,对“六种人口较少民族”彝族山苏支系学生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毕业补1000元;初中毕业补2000元;高中毕业补3000元,考取大学补5000元)。
    (七)民族人才素质提升。始终把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和熟悉民族工作的干部作为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坚持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少数民族干部和一大批熟悉民族工作的干部成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2019年末,全县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共1260人,其中少数民族699人,占55%;事业人员3370人,企业人才2262人。加强人才培训力度,出台了《关于实施峨山县“彝乡英才”行动计划的若干意见》《峨山县“彝乡”文化名家选拔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将2018年、2019年分别定为“执行力提升年”“执行力提升巩固年”,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的执行力和落实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狮子型”彝乡铁军,以过硬的作风和执行本领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确保社会发展大局长治久安。
    (八)民族关系和谐稳定。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县普法教育范畴,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平安峨山宣传等活动,宣传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城市少数民族网格化管理,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政府部门做到法律顾问全覆盖。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社区)建立了群众诉求中心,受理群众诉求,把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和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力度,基本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总之,峨山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族人民“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融入血脉,“五个认同”的观念深入人心,全县上下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各族人民生活向全面小康迈进。根据《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民委发〔2014〕94号)、《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地、市、盟)相关事项的通知》(民办发〔2017〕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于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意见》(玉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对照测评指标开展示范县创建、巩固提升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自2013年以来,我县持续投入民族发展项目资金4600余万元;2018年、2019年玉溪市民宗局先后安排了创建专项工作经费340万元、峨山县财政按照每年100万元预算下拨到县民族宗教局,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创建办先后抽调23人参与创建工作,人员充实,干事得力;三是我县积极探索创建新路子,努力向创建成功的昆明市石林县、玉溪市新平县等示范县交流学习;四是已大范围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宣传氛围营造、示范点打造等工作;已着手制作峨山县创建示范县宣传影片;正在与今日民族、民族时报、省民宗委网站、玉溪日报等报社、网站对接报道峨山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主要有:示范点氛围营造工作还需加强,示范点特色亮点还需进一步挖掘;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等。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峨山县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切嘱托,筑牢共同体意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勇向前、攻坚克难,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一)坚持规划引领,筑牢创建基础。按照《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玉溪市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不断优化完善我县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示范项目(点)建设,共同推进《峨山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19—2021)》建设,筑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基础。
    (二)加强示范带动,营造浓厚氛围。围绕2020年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深入持久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展现民族团结新风貌。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每年命名一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并纳入常态化管理,为争创全国、全省、全市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奠定基础;讲好峨山民族团结故事,着力打造一批亮点、树立一批典型、总结一些经验,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创建氛围。
    (三)增强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发展。将围绕建设中国最美省份和“九个玉溪”建设,按照峨山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执行力提升巩固年“一讲三比一争”的要求,坚持产业转型再提质,项目建设再提量,城乡建设再提品,乡村振兴再提效,改革开放再提速,生态治理再提标,民生改善再提档,脱贫攻坚再巩固,努力实现“工业脱困”“农业上档”“旅游升级”“民生加力”“社会和谐”“党建加强”,倾力建设美丽县城、美丽集镇、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美丽景区,全力推动峨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云南建设中国最美省份贡献峨山力量。
     (四)助力脱贫攻坚,增进民族团结。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实施意见》,根据“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绝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的总体要求,把统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切实做到“双融合、双促进”。扎实做好民族地区民族群众的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群策群力打牢基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步伐,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感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长期以来对峨山的帮助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峨山,经常深入峨山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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